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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人在广东上学报公务员报哪个省的
你应届毕业的时候可以报考广东的公务员
之后报考河南的公务员,因为你们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毕业后户口就要迁回原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含省管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在职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7月1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7月1日划线计算。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9月1日前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我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于2007年5月26日至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到惠州市江北体育馆C馆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除特殊职位外,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报考者可退回报名考务费。
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地级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免去其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素质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各招考单位按《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14139(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招聘25名教师公告 ?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1年4月-5月在惠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惠州中学等直属公办中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社会人员应聘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7.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书。
8.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审核→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教练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师、教练若应聘到校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核及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00:00时至5月8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5月8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
)的“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并在网上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验证等有关事项。
(四)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者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即5月8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教练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还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③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④本市在职在编教师、教练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⑤本市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教练以及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教练,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
3.教师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其中,2021年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或者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现在所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或者教育类研究生的相关证明原件。注意: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不是《教师资格证》,不能算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②按照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入编聘岗手续。
4.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应聘者还需提交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足球教练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交《足球教练员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足球教练岗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以下之一的材料:
(1)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主修(专项)为足球项目的应聘者,提供加盖有学校公章的足球成绩证明或专项证明(需交原件);
(2)国家二级运动员(足球项目)以上等级称号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其中:语文、数学、
英语、物理、
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等10个教师岗位考“笔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足球教练岗位考“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一)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8个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惠州市特殊学校的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2个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3)足球教练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水平。
2.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应聘者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试教: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足球等9个教师、教练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②惠州市特殊学校的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2个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应聘者试教前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4.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于本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时段内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三)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应聘者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应聘者说明: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九、依次递补
因出现入围体检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相关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各环节成绩均需60分以上〕。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戴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2-2020988,0752-2260716,13502258387,
13502261153。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
。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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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学院奖学金多少钱
惠州学院奖学金因其设立目的、资助机构以及评选标准不同,奖励额度也会有所区别,那么,2024年惠州学院奖学金多少钱?覆盖率是多少?下面为大家整理出惠州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及资助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4年惠州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惠州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
申请时间
资助金额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10月份
一次性奖励8000元
约占全校总人数的0.15%
国家励志奖学金
10月份
一次性奖励5000元
约占全校大二、大三、大四总人数的4.47%
国家助学金
10月份
2000-4000元三个档次,分二次发放
约占在校生20%
国家助学贷贷款
7-9月份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9-10月份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
9月份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9月份
每人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12月份
每生每年10000元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11-12月份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9-10月份
每人每年7000元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9-10月份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9-10月份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定向公费师范生
定向招生
按实际
招生计划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
全年
5000元以内,一次性发放,原则上一年一次
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补助
5-6月份
2000元/人
按照当年计划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
10月份
1000元/人
占参评人数5%
学习优秀生
10月份
500元/人
不超过占参评人数20%
优秀学生干部
10月份
500元/人
占学生干部总数的 10%(学生干部总数是指学校、学院两级学生组织成员人数加上各班班长、团支书人数)
优秀毕业生
10月份
1000元/人
无限制
考研之星
5-6月份
1000元/人
无限制
三好学生标兵
10月份
2000元/人
占参评人数 1%
励志之星
10月份
3000元/人
按照当年计划
大学生自主创业之星
5-6月份
5000元/人
无限制
优良学风班
10月份
2000元/班
无限制
勤工助学
9月份
固定岗位:每月500元;
临时岗位:一般岗位16元/小时,需具备职业资格证的岗位 18元/小时
按照当年计划
学科竞赛补贴
全年
惠州市内30元/天/人惠州市外280元/天/人出国(境)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次/人
无限制
学科竞赛奖
10月份
集体:每项500--5000元个人:250--3000元
无限制
奖励专项金
全年
集体:每项200--1000元个人:100--500元
获奖人数(队)不能超过参加人数(队)30%
社会资助
金通"集团助学金
10月份
3000元,一次性
按照当年计划
龙旗集团"奖学金
10月份
3000元,一次性
按照当年计划
真维斯大学生
助学基金
10月份
一年级学生5000元/人,二年级学生2000元/人,三年级学生2000元/人
按照当年计划
红树林"大学生助学金
10月份
3000元,一次性
按照当年计划
TCL 集团" 励志奖学金
10月份
2000 元/人
按照当年计划
奖门人"助学金
10月份
4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按照当年计划
其实,奖学金的额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学校的经济实力、奖学金设立的目的、申请者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等等。因此,要了解惠州学院奖学金具体能有多少,需以学校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惠州学院简介
惠州学院(Huizhou University)是广东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和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惠州。
惠州学院创办于1946年,学校前身粤秀中学迁至惠阳丰湖书院,后改办为广东省立惠州师范学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专科院校,更名为惠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9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惠阳师范专科学校、惠州
教育学院、西北纺织学院惠州分院联合办学基础上,成立专科层次的惠州大学"。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惠州学院"。
如何能获得奖学金?
要获得奖学金,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申请标准。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可以帮助你提高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1、优异的学业成绩:奖学金的评选往往首先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成绩是占很大一部分比例,甚至超过半数的。
2、良好的品德和操行:你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综合素质评估:奖学金还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参与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将增加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
4、及时关注并了解申请信息:不同的奖学金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你需要及时关注学校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奖学金信息,了解申请流程、截止日期以及所需材料,确保按照要求完成申请。
5、精心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1、国家奖学金需要国家教育部组织评审,一般在12月初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由学校递交省中心组织评审,一般在11月会进行发放。
3、国家助学金按要求分月发放,一般9-11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会安排在11月一次性发放(也就是总资助金的一半),来年3-6月逐月进行发放。
4、校设学年奖学金,也就是大家称之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9月开始评审,10月发文公布结果,一般11月初会安排发放。
5、每项奖助学金的评审时间都不同,因此,发放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惠州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及资助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想要了解惠州学院录取分数线、王牌专业、全国排名情况等内容,请关注醉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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