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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20)第A 027 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 132011310000301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0300
学校代码:12922
一、学校名称: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169号
三、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人文社科类7800-12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7800-1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4000元/生·学年,医学类14000-1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年。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十、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历证书。
十二、学院简介: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现由央企华润置地控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励建安教授任名誉院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蒋伏心教授任校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文晓明教授任党委书记。办学20多年来,学院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的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群以及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奖、技能竞赛奖、优秀毕业设计奖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独特的区位优势
学校占地面积54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周边名校云集,东毗南京仙林大学城,西依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临南京麒麟科技园。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南京东郊风光秀丽的国家5A级中山陵园风景区,交通十分便利。沪宁高速、南京二桥高速、宁杭国道、南京绕城公路在这里交汇,地铁2号线和10多条公交线路抵达“钟山学院”站。从地铁“马群站”到市中心新街口只需15分钟。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校秉承“励学 躬行”的校训,实行“技能+知识+修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加快转型、稳步升级的新要求,提出了以大健康专业群为主、多学科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新目标,提出了健康钟山、创新钟山、人文钟山、和谐钟山的“钟山2.0”的新理念,培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于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特色的专业设置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构建了大健康为主体、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重点打造护理、健康管理、财经商务、大数据管理与智能工程、幼儿教育等专业群,开设涵盖理、工、文、经、管、医、艺等7个门类近40个专业(含方向)。会计与审计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财经商务专业群立项为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点;汽车、机电类专业为新能源上市公司、无人机开发企业等工学订单培养;环境工程技术、建筑类专业,节能环保、引领潮流;护理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经省教育厅和原卫生厅批准开设的首家民办高职院校医学类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社会急需,供不应求。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特色鲜明,贴近生活。
★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7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0%;双师型教师占比70%以上。学校聘请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资深教授与高工担任兼职教授或专业带头人。通过“333工程”、“青蓝工程”、境外研修、访问学者等多种渠道,培养专兼职教师。初步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校企互通、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的”双师型”教学科研团队 。
★良好实践实训条件
校内建有300张床位的江苏省人民医院钟山康复分院,医学专业学生可实现“床边”教学。建有高标准高质量的老年服务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钟山颐养园。财经商务等专业群建有校内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机电技术、建筑工程、人文艺术等专业群分专业建有高标准近百个校内实验实训室。
★较高的就业质量
学校紧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要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促进了毕业生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就业率达98%以上。建校20余年,为国家培养了3万多名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涌现了一大批就业创业明星,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和谐的育人环境
学校积极构建“知识、素质、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平台,通过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有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书法协会等学生社团30多个,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公寓设施齐全、温馨舒适,配备空调、饮水机和独立的卫生间等设施,接入千兆宽带网络,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完善的奖助体系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年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多个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三、注册与录取办法:
(一)体检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要求,建议报考我院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者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二)中职中技生(江苏) 1.参加江苏中职对口单招考试或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三)普通高中生(江苏) 1.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考生,七门必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5个合格(含信息技术科目)或4C1合格(信息技术科目),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七门必测科目中不合格或D级不超过三门(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注册入学专业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凡符合高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四)非江苏考生 按照当地省份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执行。
十四、优录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择优录取。 具备“优录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交优先录取申请,经由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即可“优先录取”。 优录条件如下: 1.具有职业技能证书; 2.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或技能考核取得成绩; 3.在市以上比赛中获奖; 4.在音乐、美术、体育方面有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 5.获得过优秀志愿者证书; 6.在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 7.获得过见义勇为或者拾金不昧等荣誉表彰; 8.区县及以上优秀学生; 9.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工作小组认定的考生; 10.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11.持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函件; 12.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定具有发明创造力等特殊才能(应具有相关证书或作品)。
有意获得优录资格的考生,均应在注册申请之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就业处认证。
十五、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3000元/生、4000元/生)、学年奖学金(特等3000元/生、一等1000元/生、800元/生、500元/生)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多个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在校期间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六、生活设施
学生宿舍有公寓式的四人间、三室一厅的五人间,均有独立卫生间、电热水器、宽带等设施。学生公寓宿管站服务优良,曾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设有中央空调的学生餐厅可以容纳上千人同时就餐。校园内医务室、超市、自助银行、电信营业厅、洗衣房、健身房、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十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61515 84358712
传 真:025-84358712
学院官网:
www.njzs.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169号
邮政编码:210049
十八、解释权
我校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其中与各省(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招生政策。

今年高考2本的什么时候在家等通知
我是江苏的,本二是七月23-27,可你没说你是哪里的,所以
地区 类型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高考时间
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
北 京 分段填报
网上填报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按录取批次顺序选报。
第一次填报参加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
第二次填报专科批次录取院校的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时至7月29日24时。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按照市高招办的招生日程,今年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6日启动,率先进行的将是小语种和飞行专业的录取。本市今年录取工作预计在8月5日前结束,保证在奥运会开幕前完成各项招生录取工作。 查看详细
天 津 考后填报 第一批次:6月10日至6月15日17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
第二批次:7月23日至7月24日17, 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第三批次:7月30日至7月31日17时,高职高专院校;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重 庆 分段填报
网上填报
重庆志愿填报时间确定为6月26日到28日下午6点,全市考生将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志愿。两次填报志愿时间:其中本科一批定于7月14日晚10点至7月15日下午6点征集,本科第二批定于7月21日早上8点半至晚上8点征集,本科第三批7月28日晚上8点至29日下午3点征集... 查看详细 6月7日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本科第一、二、三批录取;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职专科第一、二阶段录取。查看详细
河 北 分段填报
6月24日-26日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10个批次。 查看详细
陕 西 录取前填报志愿
录取中征集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
提前批次、一本、二本志愿6月9日至13日填报;三本、高职(专科)志愿7月4日至6日填报。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只在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4个批次进行。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今年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含本科和专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5个批次。 查看详细
内蒙古 网上填报 本科一批一志愿填报开始时间是2008年7月12日
本科二批一志愿填报开始时间是2008年7月18日
本科三批一志愿填报开始时间是2008年7月25日
各批次二志愿及其以后志愿的网上填报时间,将根据录取进度随时通知考生。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日 9:00—11:30 朝语文 蒙语文 藏语文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共分九个录取批次(一)军事、公安等本科及专科提前录取院校阅档、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6月30日-7月6日(二)艺术类考生本科提前A第一志愿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查询、艺术类考生本科提前A第一志愿报考区内院校按院校招生章程明确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查询:6月30日-7月4日 (三)本科提前院校录取:7月6日—7月10日。 查看详细
辽 宁 估分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日 9:00—11:30 朝语文 蒙语文 藏语文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查看详细
吉 林 考后 第一批次:本科批次 6月24日下午~26日
第二批次:专科批次 8月初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黑龙江 网上填报 第一次:提前批,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和艺术、体育本科院校志愿,在6月16日—6月21日填报;
第二次:三批本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及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在7月28日—7月31日填报。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 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二、三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 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 查看详细
上 海 两次填报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也就是考前填报。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的是除公安、军事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查看详细
江 苏 分段填报
网上填报
现场确认
提前批及艺术、体育、高职单考单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其他批次为6月26日至6月28日。普通高校自主选拔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考生,须于5月15日到原报名点招生考试机构单独提前填报相应志愿。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今年志愿填报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第二阶段于7月29日至8月2日进行。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2日,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时间为7月13日至17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7日至21日;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等)为8月7日至11日;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为8月16日至22日。查看详细
浙 江 分类分批 提前批及艺术、体育、高职单考单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
其他批次为6月26日至6月28日。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文科类、理科类 :分提前录取,第一、二、三批次四个批次分别录取
艺术类:分第一、二、三、四批次分别录取
体育类 :分第一、二、三、四批次分别录取。 查看详细
安 徽 知分填报
估分填报
分段填报
文理科和 艺术、 体育类:提前批次 6月13至14日(估分填报志愿)
实行知分填报的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三批次安排在6月29日至7月1日;
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第一、二批次安排在7月25~27日。
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5月10日前填报志愿。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高职(专科)院校的一、二批。
艺术类:分五个批次,即第一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本科专业;第二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本科专业;第三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第四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即第一批体育专业院校、重点院校体育专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查看详细
福 建 知分填报 第一批次:6月中旬 估分填报艺术类志愿;
第二批次:6月下旬 知分填报本科类志愿;
第三批次:8月上旬 填报高职高专志愿;
第四批次:9月中旬 填报专科补录志愿;
6月7日 9:00— 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仍分为6个批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含软件工程、师范类专业)、高职(高专)批的顺序分批进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查看详细
江 西 知分知线知位填报
网上填报
纸质填报
提前批本科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6月13日至16日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含外省艺术、体育)院校志愿。第一、二批本科志愿6月27日至29日在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纸质填报;
第三批本科及专科(高职)志愿7月26日至28日网上填报。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录取时按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定向)、第二批本科(含定向及本省艺术、体育)、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科(高职)等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查看详细
山 东 知分填报
分段填报
1.6月27日-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2.8月1日-2日,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二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日 9:00—11:00 基础能力测试 根据日程,7月7日至9日,提前批录取;7月9日,艺术本科一批投档;7月12日至16日,本科一批(含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一批)录取;7月18日至23日,本科二批(含高职对口招生本科、实践生本科、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本科)录取;7月25日至28日,本科三批录取;8月1日至2日,普通文、理专科(高职)填报志愿及信息采集;8月8日至12日,专科(高职)一批(含艺术、体育)录取;8月14日至17日,专科(高职)二批(含高职对口招生、实践生、优秀运动员)录取。查看详细
河 南 分段填报
1、第一次填报:6月10日—15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2、第二次填报:6月26日—6月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录取中对各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存在局部微调整的可能性)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1、提前录取批7月8日—12日录取。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2、本科一批7月14日—18日录取。3、本科二批7月20日—26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4、本科三批7月29日—8月3日录取。5、高职高专一批8月6日—10日录取。6、高职高专二批8月13—18日录取。查看详细
湖 北 考后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志愿6月9日至12日填报,其它批次招生院校的志愿6月27日至30日填报。录取中分批次征求考生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7月22日,本科三批第一次7月30日、第二次8月3日,高职专科批8月14日。高职专科补录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22日。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今年常规录取具体安排为:7月11日~13日录提前批本科;7月14日~19日录一本;7月20日~25日录二本(一);7月26日~30日录二本(二);7月31日~8月5日录三本;8月6日~8日录提前批高职高专;8月9日~13日录四批(一);8月14日~20日录四批(二)。 查看详细
湖 南 网上填报
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志愿6月9日至12日填报;
其它批次招生院校的志愿6月27日至30日填报。
征求考生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7月22日,本科三批第一次7月30日、第二次8月3日,高职专科批8月14日。
高职专科补录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22日。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招生录取批次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查看详细
广 东 分层次分段填报
分科类填报
网上填报
志愿填报在高考成绩及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8日 查看详细 6月7、8、9日 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分四批录取。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6日—7月22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2日—7月16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20日—8月2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3日—4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7日—19日。查看详细
广 西 网上填报 1. 本科、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时间:6月28日10:00。
2. 本科其他批次填报志愿开始时间:6月28日15:00 ,截止时间:7月2日10:00。 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1. 本科层次分八批,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
2. 高职高专层次分三批,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 查看详细
海 南 考后填报
四 川 知分填报 今年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10日 口试
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查看详细
山 西 考后填报 第一批次: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艺术类专科)志愿
第二批次: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 (含高职)志愿。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10日 口试 6月30日至7月8日,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将开始录取;7月6日至9日,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将开始录取工作;7月10日,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将开始录取工作;第一批本科院校(A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11日展开;第一批本科院校(B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15日展开;第二批本科院校(A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19日展开;第二批本科院校(B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24日展开;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29日展开; 查看详细
青 海 知分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依据分数,加之参考学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各级招办及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考志愿的指导。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10日 口试 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查看详细
西 藏 考后填报
云 南 知分填报 我省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定于6月27日至6月30日。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10日 口试 从7月9日至8月28日,我省将分8个批次进行投档录取工作。
贵 州 知分填报 填报志愿表(一)、表(二)、表(三)的时间为6月26日—28日。交表时间:6月28日18时30分前考生必须将志愿表(一)、(二)、(三)全部交报名学校(报名点)。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9、10日 口试
甘 肃 分两段填报 考生在明确自己高考成绩的情况下填报。
第一段(6月24日至28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I卡);
第二段(7月14日至18日)填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志愿(Ⅱ卡)。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 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7月10日-12日提前批
7月16日-19日第一批
7月23日-26日第二批
7月31日-8月3日第三批
8月7日-10日第四批
8月12日-15日第五批
宁 夏 知分填报
分卡、分时填报
6月20日至6月24日,将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志愿。
7月27日至7月31日,填报第三批、第四批录取院校志愿。查看详细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17、24日 口试
宁夏今年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7月10日开始,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开始进行录取。
8月7日开始,第三批、第四批录取院校将进行录取。查看详细
新 疆 考后 考试结束后各报名点要给考生充分的时间,慎重填报志愿,给考生估分和填报志愿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最迟要在6月15日前完成。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 6月17、24日 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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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成人高考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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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型、互补、拓展的改革目标,体现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宗旨,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国家已下达脱产班招生计划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继续招收并举办脱产班。未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一律不得招收并举办脱产班。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源特点和本校教学资源优势,特别是在招生专业设置上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要改变“重文轻理”的倾向,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要面向生产一线、广大农村和艰苦行业拓展生源,培养具有职业精神的实用性人才,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和资金投入,消除组织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隐患。
第五条 成人高校设置的本专科招生专业(办学形式)原则上必须是本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已经批准设置的专业。成人高校增设新的招生专业(办学形式),必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予以公布后方能招生。
第六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已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汇总、核对院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各校脱产班办学地点(必须办在校内)和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的成人高校业余班及函授站地点。未经公布的招生学校、专业和办学点、函授点不得擅自招生。凡违规招生所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省实行先公布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计划数的办法。
参与免试入学、单考单招以及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等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高校,其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给各校的总计划数内实行单列。其中,专升本单列计划不得超过其核定招生总计划的30%;高起专单列计划不得超过其核定招生总计划的50%。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仍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各招生院校有义务提醒考生谨慎报考。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
9月9日至9月13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www.jseea.cn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报名信息确认
9月13日至17日,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以下简称“报名确认点”)办理人像采集和信息确认等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下同),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2.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地市级招考机构的指定地点报名确认,不得跨市报名,只能报考在该市招生的院校(专业);现场确认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采集指纹等信息。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报名确认点审核。非本地户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本地相关单位工作的《工作证》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3. 报考专升本、第二学历的考生,在报名确认点确认时,报名确认点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信息,审核报名者学历信息。如被录取,新生进校报到时,须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复查。
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如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高校要取消其入学资格。
4.凡是申请享受第二十五条所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网上正确填报有关信息,携原件到报名确认点验核、确认。具体携带的证件有:
(1)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在确认时须携带服义务兵役 “退役证”。
(2)“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专升本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的相关证件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残疾考生还须出具《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4)凡填报成人高校专升本或第二学历的报名者,经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证书未通过的,在确认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5)其他类型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在确认时均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书。
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确认点拍照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县级招考部门负责照顾对象的初审,市级招考部门负责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照顾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方可最终确定照顾资格。
5.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的考生,应在报考院校的组织指导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指定专业,并在所填报院校的组织下到报名确认点确认。
6.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书》。
第十三条 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2014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按录取批次和科别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每个批次可填报一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志愿中可填报同科别的两个专业志愿及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专业志愿。
2.对没有填报“服从本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3.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4.凡未被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术科类专业(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专业简称为“术科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如符合非术科类专业录取条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征询考生意愿后,择优调剂录取。
5.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到报名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校核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确认单》上的内容是考生参加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因未按规定认真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书》,并与《确认单》一并交报名确认点留存备查。
7.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成人高考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高起本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高起本(考四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免试生报名费20元。
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报名考试费。
第四章 考试和评卷
第十五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下旬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及各科考试时间、分值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其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其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综合),文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综合)。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日语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我省自行命题的专升本日语科目考试复习用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光村图书出版株式会社合作编写的《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册)。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报考术科类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经批准的外省少数艺术类招生院校单独加试除外)。术科类专业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专升本、高起本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起专由录取院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加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报名网站上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术科类专业加试办法》。报考术科类专业的免试生,均须参加术科专业加试。
5.招生学校非术科类专业如需自行组织专业课加试,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注明,并将加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评卷
1.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市招办按照《2014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2.考生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医学类专业考试安排在地级市市区的标准化考点。医学类考点组织对考生指纹抽检。
3.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 我省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应按以下要求作答:考生应根据要求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将非选择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不得在本题之外的其他题目栏内答题;必须按规定要求绘图、作答及涂改。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院校计划及考生成绩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各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招生的监督。
第二十条 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计划,按科类分别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第二十一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本科录取阶段和专科录取阶段两个阶段。
本科录取阶段: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专升本和高起本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填报本科征求志愿:凡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本科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
3.本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专升本和高起本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然后,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专科录取阶段:
1.专科预填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高起专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凡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
3.专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高起专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然后,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科别、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批量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对于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的考生,在每批次批量投档前,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确定录取专业。院校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录取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工作。对少数院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人数较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该院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负责处理好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入学问题。
第二十四条 录取新生名单由成人高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成人高校须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寄发考生本人签收。
第二十五条 照顾录取政策
一、免试生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报名并申请,成人高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须出具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4.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具有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可申请进入专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具有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进入本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6.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7.在普通高职(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优秀学生、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8.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二、加分投档照顾政策
1.25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人民警察。
(3)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4)25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七条 高起本和专升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新生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应采集医学类专业报到新生指纹信息,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比对。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1.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计划、报名、成绩、录取招生信息须纳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管理。
2.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试点项目的招生办法另行下发。
第三十条 对违反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院校和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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