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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江西南昌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5-07-13 10:56:19 | 高校选途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6012943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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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江西南昌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国标码12943);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第六条 学校地址:艾溪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青山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顺 外 路388号。

(原则上今年信息工程分院所有专业及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第一学期在青山湖校区就读。具体以各省市今年的招生计划本为准)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院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类考生,省内招收文、理、艺术、三校文理类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今年开设以下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物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会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金融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数控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业分析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商务英语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酒店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空中乘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室内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园林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艺术设计

艺术类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软件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通信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移动通信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市政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第五章 学院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关于限招专业及录取规则:

1、2020年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工作中将对以下三个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限制,其中会计限招360人、建筑室内设计限招30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限招200人;

2、限招专业的录取规则:限招专业各科类计划按学院文科、理科及三校文理的总体投放计划比例分配。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剩余考生调剂到其他非限招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4CM之间;

3、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

4、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

6、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

1、学院仅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其余专业志愿仅为专业缺额需调剂录取时作为参考。请填报专业志愿时所有专业志愿选择同一专业类型的专业,凡与第一专业志愿不同专业类型的其他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部分专业有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如文化成绩没上线则不参与录取),录满此专业计划为止。

2、如出现某专业缺额,在此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中,将未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专业大类的缺额专业;对未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以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也同分则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二等3300、三等2200的最新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处 邮编:330095

咨询电话:0791-88123456、0791-88123658

监督电话:0791-88123928

学校网址: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江西南昌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江西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6,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是以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首批两所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学校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科研项目量增质升,知识产权工程硕果累累,学校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为江西省31个博士后基地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并已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近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六项、国家社科基金一项,获国家专利千余项,拥有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江西省区域发展研究院、江西省名山文化艺术创作与传播研究院等多个重点实验室。学校与华为等3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设有科技创新班104个,近三年引进560多位企业导师。

第四条 江西科技学院坐落于英雄城南昌瑶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面积约8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备,建有200多个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300多个,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覆盖所有学科专业。学校建有数字化图书馆、标准塑胶田径场、体育馆、剧场等教学活动设施,拥有被授予“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红绿蓝众创空间。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四项人才工程”,抓好教学名师团队、创新科研团队和学生管理团队三支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第五条 江西科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2020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40个,普通专科专业32个。其中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本科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按照“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走“精品+特色”之路,强化学生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专长、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网站(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微信(jxut_zsb)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第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江西科技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同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江西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少量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五条 江西科技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录取工作中,江西科技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对于学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由我校自行组织测试专业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文化和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语文、综合、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江西科技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各招生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美术设计类、编导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空中乘务相关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原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020年只面向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

第二十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上海本科艺术类甲批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乙批次按照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江西科技学院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其中本科文史类学费22000元/年、理工类23000元/年、艺术类29000元/年; 专科文史类学费15500元/年、理工类15500元/年、艺术类16500元/年;

第三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另外我校设有 “于果助残扶贫基金”、“深圳校友会奖助学金”、“杭州校友会创业基金”、“彭丽丽校友奖助学金”、“江期胜校友奖助学金”、“祁小博校友奖助学金”等。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与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三十五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三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招生部门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98;咨询电话:0791-88138888;传真:0791-88137777;网址: ;官方微信:jxut_zsb;电子邮箱:zs@jxut.edu.cn。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昌工程学院。

部标代码:11319。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领导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简称高招委),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优化生源结构,科学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为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专科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即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批次招生规模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文科生依次参考其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其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的,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一的录取规则由学校自行规定的,则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如果再相同时则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考条件、政审、面试、体检、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除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录取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1、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对于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校将在入校后组织美术基础测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分数相当的专业。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录取分别按照该省(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阳光高招,在校高招委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791-87728158、15070958918

电子邮箱:zjb@nit.edu.cn、jw@nit.edu.cn

第五章 录取通知书、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金志农。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举办应用技术型本科(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面向江西省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生就读地点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入学后注册南昌工程学院学籍,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毕业、学位授予相关要求,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

1、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3750元/学年的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园林

4270元/学年的专业: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投资学、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翻译法语

4530元/学年的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地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应用统计学

4790元/学年的专业:测绘工程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

6600元/学年的专业:建筑学

8800元/学年的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14000元/学年的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2、2020年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3710元/学年的专业: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915元/学年的专业: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3、住宿费标准:1000元/学年。

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入学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学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基础明显达不到该专业学习基本要求,复测成绩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招生咨询电话:0791-88126666 传真:0791-88126772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jb@ni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学校与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南昌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高校选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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