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1 02:55:10 | 高校选途网
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上级主管部门: 陕西 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学院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 毕业生 ,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院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艺术 类招生、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
第五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考试 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2022年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非色弱。
2.书法学专业:(1)陕西省外考生:书法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2)陕西省考生:书法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3.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美术学(美术学)方向仅面向省外招生,办学地点在雁塔校区;美术学(艺术美育)方向仅面向陕西招生,办学地点在临潼校区。
4.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 学习 的要求,全部专业要求非色盲,部分专业要求非色盲、非色弱(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6.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7. 海南 省考生录取阶段文化课高考成绩使用其原始分(满分750分)。
8.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各专业(方向)录取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完成各专业(方向) 志愿 填报工作,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十四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类型本科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型招生简章。
第四章 考生违纪及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 民族 、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院相关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我院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生源地贷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贷、减、免资助体系。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官网网址: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 029-88221716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
2022年5月
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 考试 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志愿 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主管部门: 陕西 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 体育 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4个专业。形成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3大专业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普通高校“ 双一流 ”建设单位。
学校的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地)240余个,同时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人体生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验设备8000余台/套,标本2600余件,一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展实验实训。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隶属附属医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 实习 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 就业 、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从课堂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到顶岗实习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高校选途网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 毕业生 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 招聘 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 就业率 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医药 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咨询接待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拟面向陕西、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四川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贵州 、 云南 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3+2国家卓越医生培养项目)、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 高考 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出现不均衡时,在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取得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不符合报考专业 学习 要求的考生,录取时可对专业给予调剂或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
4、校内奖学金:一等3000 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2000元/学年。
6、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的助学贷款。
7、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患有精神类疾病、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类疾病、癫痫、色盲、色弱、较为严重的肝肾疾病等不适合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疾病,学校将按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作为我校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81484908、81483120
传真:029-81483216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
邮编:71030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8日
以上,就是高校选途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安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www.baoaidong.com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提前批次(含本、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职教单招(含本、专科)志愿的填报,这一阶段的时间就是上述的6月24日至6月27日。第二个阶段是本科二批志愿的填报,这一阶段的填报时间会在本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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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陕西二本志愿填报时间每年7月27日8:00至7月29日8:00。陕西二本志愿填报方法如下:1、登录陕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点击高校招,本科批次,查看志愿。2、输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3、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自己的志愿填报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进行查询。陕西2023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陕西2023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填报阶段
西安二本志愿填报时间20232023年西安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4日。1.志愿填报时间的背景介绍志愿填报是高考结束后,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志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并填报自己的高校志愿。这是考生确定自己的升学方向和学校的重要环节,需要认真思考和合理安排。2.西安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在西安,高考成绩于7月21日公布,考生可以根据自己
江西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江西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如下: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1日—7月22日。高考填报志愿是高中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成绩和未来规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选择报考的大学或专业的过程。下面是一般的高考填报志愿步骤和注意事项:1、了解院校与专业:仔细研究各个大学的相关信息,包括学科设置
西安二本志愿填报时间20232023年西安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4日。1.志愿填报时间的背景介绍志愿填报是高考结束后,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志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并填报自己的高校志愿。这是考生确定自己的升学方向和学校的重要环节,需要认真思考和合理安排。2.西安高考二本志愿填报时间在西安,高考成绩于7月21日公布,考生可以根据自己
江西高考报考志愿时间江西高考报考志愿时间如下:2023江西高考具体填报时间一、2023江西高考集中志愿填报时间:江西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类院校集中志愿时间:6月24日9时—6月25日17时。江西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第一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体育类各批次、三校生本科及高职院校志愿时间: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二、2023江西高考征集
二本自愿填报时间陕西7月27日8:00。根据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安排,本科二批开始填报志愿。7月27日8:00至7月29日8:00,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执行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本科二批和本科二批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本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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